•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203-00028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 皖财资环[2022]202号
发布日期: 2022-03-08 16:10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16:10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