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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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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2XU/202205-00040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泾县茂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站(5T/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2 11:52
泾县茂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站(5T/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2 11:52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2016

二、项目名称:泾县茂林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站(5T/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夏中然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贵阳路交叉口未来塔B座3212-3216

成交金额:293888.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规格型号:2100×2000×1800mm(H)设备主体采用6mm厚度Q235B碳钢板,内外环氧煤沥青漆防腐(漆膜厚度不低于0.4mm),顶板采用5#槽钢加强

数量:1

单价:48000.0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云峰、沈文华、张俊(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茂林镇中心卫生院、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茂林镇街道、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 18905634288138653766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茂林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泾县茂林镇街道

联系方式:1890563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386537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郭劲松

电话:1890563428813865376657


 泾县茂林镇中心卫生院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5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