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职业技能、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人社、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实行严格审批、加强监管。依据部门监管职能,拟对原由宣城市泾县教育体育局审批的泾县英特加美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2月16日至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向宣城市泾县教育体育局反馈,联系电话:0563-5021770。公示期满,无异议反馈,依法予以注销。
附:拟注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第二批次)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2月16日
拟注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第二批次)
编号
机构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1
泾县英特加美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教民134182370000029号
2
泾县梦琪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182370000169号
3
泾县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教民13418237000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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