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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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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文字解读:《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06 11:37
文字解读:《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11:37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11月1日,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泾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21〕11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加强耕地保护监督管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耕地卫片监督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耕〔2021〕2号)文件精神,制定该《方案》。

二、《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就严防耕地“非农化”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李克强总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当前一些地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方案》是泾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方案》工作目标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确定的真实耕地状况为本底,以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全县范围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一)在耕地上绿化造林情况;

(二)在耕地上建设绿色通道情况,含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和水库周边等植树情况;

(三)在耕地上种植果树、茶树,兴建坑塘水面等情况;

(四)在耕地上种植人工草皮情况;

(五)在耕地上挖湖造景情况,含人工湖、湖库塘拓宽等情况;

(六)在耕地上修建乡村道路,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情况;

(七)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监测发现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的其他耕地变化。

四、《方案》主要任务

通过比对不同时期卫星遥感影像,举证核实疑似问题卫片图斑,监督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和整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每年上半年,主要分析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设施农业等非耕地情况,研判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每年底,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成果,综合评估各乡镇耕地保护情况特别是耕地转为非耕地有关情况并向县政府汇报,对典型问题案例公开曝光。

五、《方案》创新举措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耕地卫片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并将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到县政府对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坚决兑现奖惩。

六、《方案》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大基层群众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耕地,营造耕地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乡镇政府耕地保有量的考核,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耕地卫片监督结果,作为考核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重要依据。

解读人:朱治国        单位: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职务:生态保护修复股股长    联系方式:51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