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和备案工作;
2、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对不属于本局职责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向有关部门移送,承担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
4、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5、负责对所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报批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或强制执行案件的立案、案件审批、处理决定进行审核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上报备案和终结案件的归档保管工作;
7、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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