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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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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29Y/202110-0006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琴溪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琴溪镇“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琴政〔2021〕162号
发布日期: 2021-10-29 09:10
关于开展2021年琴溪镇“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09:10 来源:泾县琴溪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

为了发挥新时代妇女和家庭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家庭成员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让琴溪镇对外形象得到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最美庭院”评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比对象

琴溪镇8个村的家庭,经各村推荐上报。 

二、评比标准及内容

1.庭院绿化美。因地制宜栽花植绿,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院落设计有特色,无杂草和乱堆乱放,绿化效果好。外墙符合农村实际且整洁美观,无乱晾乱挂、乱涂乱画。

2.居室整洁美。居室内外清洁,无乱搭建、乱悬挂、乱张贴现象,家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外观干净,窗明几净。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摆放有序,房前屋后环境清洁。

3.厨厕清洁美。厨房透气、无异味。锅铲碗筷清洗干净、摆放整齐,灶台、抹布清洁不油腻。厕屋有墙、有顶、无渗漏、通风好,使用节水型厕具,粪便无害化处理。

4.节能环保美。节约水电、减少白色污染。热心公益,积极主动参与并带动身边人一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维护村居环境,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5.文明和谐美。遵纪守法、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养成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的良好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爱护公共财产、不侵占集体土地,不损害他人财物,遵守文明守则,倡导道德新风。积极主动参加村组织的文体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评“最美庭院”: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之前。

四、名额分配

马头村、新元村各推荐3户,旵山村、玲芝村、赤滩村、琴溪村、乐琴村、马鞍村各推荐2户,作为“最美庭院”评比,镇再从推选户中再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评选。

五、评选方式

由各村推荐上报,镇根据各村上报名单,组织妇联、美好办、文明办,组成评选审核小组上门进行打分,评分结果报送党委会研究,确定一、二、三等奖及标准型户名单。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户:500元奖品/每户

二等奖2户:300元奖品/每户

三等奖4户:200元奖品/每户

标准型10户:100元奖品/每户

每户发放“最美庭院”标识牌

 

 

附件:琴溪镇“最美庭院”推荐表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