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查,泾县东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东郡之都”项目,19幢、24幢、25幢符合预售条件,我中心已于2021年11月24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泾〕房预售证第0466号)。请广大消费者在购房时,查验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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