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市城建集团: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建 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切实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
各地要吸收借鉴市本级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的经验 做法,原则上在年底前全面实施购买服务。加强同财政部门的 对接,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有效落实资金保障。
二、 切实推动公租房动态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对合同到期的保障对 象开展住房情况核查,同时协调民政部门对财产变动情况进行 复核,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清退,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
三、 切实推进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