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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30E/202111-00032 组配分类: 治安管理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泾县警方在行动!禁渔清网保护扬子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2 16:08
泾县警方在行动!禁渔清网保护扬子鳄
发布时间:2021-11-12 16:08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保护“国宝”野生扬子鳄生长栖息环境。日前,泾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协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四天的长江支流青弋江流域及扬子鳄保护区“清网行动”联合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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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中,泾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会同泾川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扬子鳄保护区泾县保护管理站、县检察院等单位,组织30余名执法人员对泾川镇岩潭村、五星村、董村村境内沿徽水河、东干渠、青弋江水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开展清船清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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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于水中的“地笼网”对鱼类资源及野生扬子鳄特别是幼鳄的生长构成严重威胁,清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强分工合作,通过乘坐执法艇将水中的“地笼网”拉至岸边,再由岸上的人员将“地笼网”合力拖上岸,并当场销毁,使其不再具有重复利用的可能。


行动现场,执法人员向附近村民发放宣传材料,宣讲国家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法规、自然保护区条例及保护野生扬子鳄栖息环境的重要性,教育引导村民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共同保护好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引导村民自觉加入到保护扬子鳄行动中来。

此次执法行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缴获、销毁320余条“地笼渔网”,消除了危及扬子鳄栖息安全的隐患,有效推进了青弋江干流水域禁渔行动,进一步提升了野生扬子鳄保护区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扬子鳄是一种古老的爬行动物,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据统计,目前全球野生扬子鳄仅存200条左右。为了给野生扬子鳄创造良好的栖息环境,泾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多年来一直坚持将巡查、清理等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连续开展“清网行动”,通过清除保护区内河道、水库、塘坝中的渔网等捕鱼工具,防止野生扬子鳄被渔网缠绕危及生命,及时排除影响扬子鳄安全活动的隐患,为野生扬子鳄营造了一个安全良好的栖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