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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109-00024 组配分类: 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及处理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6 16:03
泾县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及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2021-09-06 16:03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检查方案安排,由泾县、旌德县和绩溪县财政局人员组成的第三小组于2021年6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对泾县和旌德县被抽取的4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了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检査对象为省财政厅从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的4家代理机构,分别为泾县的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旌德县的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检査范围为2020年执业情况,检査内容涵盖政府采购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选择及变更、信息公告、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处理等环节。

本次监督检查的4个代理机构基本情况:2020年度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共16个,其中货物类项目10个、服务类项目6个,采购金额合计1920.61万元;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共13个,其中货物类项目11个、服务类项目2个,采购金额合计1497.31万元;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共16个,其中货物类项目9个、服务类项目7个,采购金额合计3068.71万元;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共46个,其中货物类项目25个、服务类项目21个,采购金额合计1892.86万元。本次检查,监督评价工作组第三小组从4家代理机构各随机抽取了5个政府采购项目,最终检査项目共计20个,采购金额2408.32万元,抽查的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二、代理机构自查情况

6月3日我们向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宣城市政府采购监督评价通知书》及附件材料,要求参加此次监督评价工作的代理机构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0年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15日前报送县监督评价工作组。监督评价工作组对各代理机构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事项。

三、监督检查书面审查情况

7月下旬,监督评价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等对4家代理机构被抽查的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选择及变更、信息公告、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处理等环节。经审查,被抽查采购项目都依法与采购人签有代理委托协议书;采购文件编制较为规范;采购进口产品均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均能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过程均合法合规;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均能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均能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未有超额收取和逾期退还的情况;合同管理也比较规范齐全。但是发现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列明对中小企业实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及未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四、现场监督评价情况

7月27日至28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此次被抽取的4家代理机构从业人数均在50人以下,工作组参照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成长型)的企业评价指标对代理机构进行现场监督评价并打分,其中安徽中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85.5分;安徽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85.5分;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得分92.5分;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79分。

五、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对照政府采购文件和政策的规范化要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代理机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整改,主要表现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列明对中小企业实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及未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

六、处理处罚情况

按照被检查代理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等佐证材料,梳理出各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并下发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县财政局。

七、今后工作计划和打算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从业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代理机构管理水平,提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格按照“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高效、阳光、便捷、廉洁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对于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及时清理规范。推动代理机构从程序代理为主转为专业化服务为主,由发挥采购程序控制作用转为发挥专业支撑作用,打造专业化、精细化采购队伍。

三是督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皖财购(2021)349号),推进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采购监管机制,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督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列明对中小企业实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不断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是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査力度,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管理疏漏,通过约谈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等方式,督促代理机构及时整改,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风险管控制度,不断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