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严格按照县洪涝灾害生活救助标准进行救助,具体标准为紧急转移安置人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按照人均300元标准补助,因灾造成损失的农户按照每户300元标准补助,其中受灾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的按照不低于每户500元标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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