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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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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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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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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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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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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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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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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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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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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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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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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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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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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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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分配我县基本公卫1870.8万元, 用于对全县30.7万人常住人口开展原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2019年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包括乡、村妇幼类、疾控类、监督类、“两卡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等,以及县医院、中医院及三个二级机构从事的公卫服务所需经费。按季预拨至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二级机构,年终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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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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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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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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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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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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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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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补助924万元,发放农村计生奖扶对象补助及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补助。确认奖扶对象8489人,共发放资金854.544万元;确认特扶对象695人,共发放资金379.68万元。已拨付到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中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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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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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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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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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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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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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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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防控236万元,资金由疾控中心用于艾滋病防治25万元、血吸虫病防143万元、慢病和精神卫生55万元、结核病防治8万元、免疫规划项目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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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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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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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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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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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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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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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409万元,用于县医院、中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按人口因素分配资金39万元、区划因素县级公医院180万元、特色医改因素医共体建设地区补助80万元、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50万元、“千医下乡”绩效奖励因素60万元)资金拨付至县级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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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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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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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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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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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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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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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改补助292万元,拨付乡镇卫生院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绩效工资补助158万元、购买村医服务补助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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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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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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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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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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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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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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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专项8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冷链设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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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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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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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癌筛查补服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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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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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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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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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癌筛查补服叶酸2万元,用于购买叶酸,免费为育龄妇女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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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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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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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能力建设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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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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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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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皖卫妇幼秘(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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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能力建设专项15万元,用于提高妇保科和儿保科的服务能力,加强科室设备建设15万元。(妇计中心10,另5万元由卫健委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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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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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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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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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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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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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分配我县基本公卫461万元,加上中央补助1870.8万元,共计2331.8万元。具体使用:(1)2020年国家的新增5元全县经费152.5万元全部到村。(2)分配至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经费1542万元:其中妇幼类项目110万元,疾控类项目118.5万元,卫计监督类项目60万元,用于“两卡制”工分值项目1100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153.5万元。(3)泾县医院基本公卫经费24.6万元,泾县中医院25万元。(4)妇计中心120万元,疾控中心120万元,卫计监督局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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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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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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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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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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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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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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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补助329万元,发放农村计生奖扶对象补助及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补助。奖扶8489人,特扶695人,全年金额1173万元,县级预算61.224万元,合计1234.224万元。已拨付到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中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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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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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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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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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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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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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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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传染病救治15万元,用于艾滋病人(20人*4800)医疗救治9.6万元、结核病人(60人*900)医疗救治5.4万。县级预算安排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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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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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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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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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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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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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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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476万元,按照每诊疗人次9.16元的标准对县医院、中医院年度诊疗人次进行补助。补助时间统计为上一年12月份到本年度11月份,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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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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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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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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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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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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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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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100万元,用于补助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50个*1.6=80万元、社区服务中心1个*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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