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0070/201801-00008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布机构: | 泾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泾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10:58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县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发生在我县学校、幼儿园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规章。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泾县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学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主要包括:
(一)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造成(可能造成)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校内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发生的可能影响学校的公共卫生事件。
(四)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衍生及次生灾害。
(五)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六)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教体局统一组织的学校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七) 其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一)分组负责,属地管理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各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学校校长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校长、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调。
教体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体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的工作。
(二)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各学校必须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
(三)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四) 区分性质,处置得当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社会安全类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采取相应对策,积极化解矛盾,做好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对师生的诉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进行疏导;对煽动闹事的人员要依法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1.5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划分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 一般事件(Ⅳ级)。具体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事件等级划分。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县教体局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局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体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属地非本县教体系统举办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向其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综安办,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建议和具体处置措施。
(三) 县教体局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县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启动预案。
(2)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综安办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综安办承担。
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启动预案。
(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综安办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综安办承担。
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启动预案
(4)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综安办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综安办承担。
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应急部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启动预案。
(5)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电教管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电教管承担。
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各学校网络实施有害信息监控;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严重事故。
(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教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日常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承担。
成员:县招委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根据事件性质等级启动应急预案;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包括事件原因、性质、程序、波及范围的初步判断和目前的应对措施);果断处置,协调各部门行动;根据上级工作组的决策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其主要职责:汇总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意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2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确保全校师生了解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校舍、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信息报送发布和预防预警工作
3.1 信息报送原则
(一) 迅速:学校发生(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事件发展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三)县教体局领导小组的信息传递、报送由县教体局办公室负责。
3.2 信息报送机制
(一)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县教体局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告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事件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应及时报告外事部门。值班电话:5022631,5021947.
(二)文件报送系统
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将重大信息和指示精神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告县政府应急办,由县应急办汇总后上报县委和市相关部门。
3.3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人员伤亡及先期应急处置情况等);
(二)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
(三)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公众及媒体等反应;
(五)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4 信息发布
严格新闻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把握好舆论导向,重大信息的新闻发布须经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审定。
3.5 预防预警工作
(一)各学校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同时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
(二)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应急指挥和实战处置能力;
(三)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保障准备工作;
(四)具体预警工作见各类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4 运行机制和保障
4.1分类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县教体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县教体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件(Ⅱ级)
县教体局和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县教体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教体局,并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三)较大事件(Ⅲ级)
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县教体局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一般事件(Ⅳ级)
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必要时,县教体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执行。
4.2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学校要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应急处置机制(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信息传递),保持通讯设施完好,确保信息传递及通讯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学校应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有所安排。加强与政府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及时足额到位。县教体局将会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安排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三)资金保障
各学校应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应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要努力改善应急队伍的工作条件和设施装备。
(四)人员保障
各学校采取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位在岗,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根据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结构,确保关键时能发挥作用。
(五)培训演练保障
要采取措施,督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熟悉自己的职责,学习相应应急处置知识;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
4.3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急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我县教体系统群体性事件的类型、性质、规模、范围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出现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其他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其他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4.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师生,及时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动态,做好隐患排查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利用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师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要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工作部署,同时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值班制度。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由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并每日报告情况。
(二)信息报送制度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送原则;
(2)重大情况报告请示。各学校对发生(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殊情况(下同)可同时越级向市教体局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3)教育局对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视情况向县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同时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加强与公安、信息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信息报送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特别重大事件的单位在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同时直接报县教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4)紧急电话报告或紧急文件报送。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县教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4.5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校内、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非对抗性矛盾对抗化。
(二)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学校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启动教体局应急预案;
(2)学生出校门集会游行,学校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时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其他人员混入学生队伍,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现场警戒,防止各种过激行为。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学生骨干的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学校要做好劝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离开现场。学校处理学生时要掌握时机和分寸,避免矛盾激化;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按《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出面与学生对话,控制事态发展;校(园)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对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人员要报请公安部门监控;涉及外教或留学生时,要立即对他们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和学生外出集会游行。启动教体局应急预案。
(四)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学校接报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教体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相关负责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情况清楚、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妥善处理;情况不清需要调查的,则进行认真解释,使学生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工作,同时尽快疏散聚集的学生,恢复正常秩序。(5)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发现有社会危害的大(小)字报及传单,要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同时监控张贴者,确定其身份后妥善处置。发现事端苗头,要立即现场取证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要加强校园巡查和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4.6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妥善解决问题,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平息情绪。
(一)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保护师生员工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伤亡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或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同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交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
(三)学校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要关心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置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四)事件平息后,学校认真反思引发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制定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7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泾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对当地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件(Ⅱ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对当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件(Ⅲ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其他对当地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Ⅳ级):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其他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教体局和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及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当地119指挥中心报警。消防队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的工作;
②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④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教体局和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②积极组织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③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避免继发性危害。
(3)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对水面要加强管理,同时制定应急抢救方案,配备救援设施;
②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溺(落)水者,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请卫生等部门支援;
(4)通道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要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②发生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控制局面,开展现场疏导、救护工作,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处置后尽快送到医院;
④迅速通知伤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②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控制治安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其他危险;
③配合公安部门搜寻物证。发现肇事者(嫌疑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污染封锁区,同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教育局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检验,尽快查明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序,制定整治方案后立即组织实施;
③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组织他们疏散。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公安交警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②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③迅速通知伤亡人员亲属,通报情况,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8)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制定专项预案,落实安全措施;
②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到现场,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积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避免继发性伤害,同时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9)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工具设施;
②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③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报告,争取帮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④学校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10)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备设施安全有效;
②发生重大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③饮食(供水)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置。
(11)学校企事业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有关单位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②事故发生后控制事态,救治伤员,减少各种损失;
③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
(12)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②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13)灾难性事故处置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①有人员伤亡的,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②采取各种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继发性伤害问题;
③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情况,稳定校园秩序。
(三)善后与恢复
(1)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①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②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以稳定师生员工情绪、校园秩序;
③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④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⑤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2)教体局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掌握情况,学校要提出整改意见,并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5.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泾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 及以上死亡病例。高考、中考前5天内发生一次中毒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丙类病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高考、中考前5天内发生,发病人数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镇(村)以外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8)发生在学校,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高考、中考前10天内发生,一次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高考、中考前15天内发生的、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县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品泄露,造成急性中毒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列(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一次集体食物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实验室有毒药(物)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六)学校所在地发生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事态发展做好相应工作。
5.2信息报告与发布
(一)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责任报告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①初次报告
各学校(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卫生院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县教育局接报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县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直至报告教育厅。
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教育局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
②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每天应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直至教育厅。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学校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直至教育厅。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直至教育厅。
(3)报告内容
①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性质初步判断、可能的发生原因等。
②进程报告内容:事态控制(有害物丢失的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病情变化与治疗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③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二)信息发布
县卫生行政部门经市卫生局授权,向社会发布郫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各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5.3应急反应
(一)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分级负责原则作出相应反应。县教育局领导小组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事发地区周边的学校(幼儿园)接到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波及本地学校。
(四)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2)县教体局的应急反应
根据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判断,启动应急预案,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急措施外,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到现场指导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事态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按要求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2)县教体局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外,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协助学校(幼儿园)组织救治工作;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做好伤病(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落实其他措施。
(2)县教体局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外,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及时到现场协助学校(幼儿园)组织救治工作;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七)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学校的应急反应
在场人员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救治工作。停止出售并追回已售可疑食品并认真封存;控制(切断)可疑水源;
配合卫生部门封锁现场;对可疑食(物)品取样留验;排查相关场所、人员;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 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侦破工作;
尽快与患者家长(家属)联系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稳定师生员工和群众的情绪;
按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争取支持和帮助。
(2)县教育局的应急反应
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到医院看望伤(病)员;指导协助学校组织救治工作,落实相应急措施;同时协助做好患者家长(亲属)的工作,维护正常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5.4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后,应重点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一)因传染病停课的学校,须对教学生活设施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停学的学生,须经卫生部门检查,确定恢复健康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根据事件原因和责任划分,认真做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善后工作。
(三)根据事件原因调查结果,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四)按有关部门建议,积极整改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泾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序,从高至低分为三级。
(一)Ⅰ级事件 指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Ⅱ级事件 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Ⅲ级事件 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6.2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县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教育局应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主要反应是:
①根据当地政府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监测险情,检查学校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必要时组织师生员工疏散;
②加强宣传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在县政府统一指挥下,教育局负责领导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①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教育局救灾指挥立即动作,协助政府组织应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②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幼儿园)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减少损失,同时向县教体局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县教体局根据县政府部署,协助学校开展救灾工作;同时根据灾情确定应急支援内容和规模。
③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灾区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受灾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帮助各学校落实应急措施和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情况。
(三)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各学校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首先做好本单位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后,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1)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工作,同时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
(3)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追究事故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7.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划分
根据《国家通讯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泾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实际,将网络和信息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序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教体系统网络和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教育系统主页出现反动、煽动民族分裂、破坏稳定等发动政治信息及链接的;教体系统网络发现泄密、失密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关系稳定事件的讨论已成为校园网BBS或教育机构网络论坛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园局部聚集或其他形式聚集;教育系统主页出现淫秽等有害信息及链接的。
(三)较大事件(Ⅲ级)
校园网络或教育机构网络上出现大小字报,呈报可能会影响稳定的苗头性信息;教育机构主页出现不良信息及链接的;教体系统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72小时的。
(四)一般事件(Ⅳ级)
教体系统主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受到非法侵入的;主页服务器、网络主要互联出口、辖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72小时(含)的。
7.2预防预警措施
(一)预防预警信息
教体系统和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实时监测,加强与国内安全组织交流,收集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即时)向各网络中心和用户管理部门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各网络运行中心、网络信息中心、主页管理部门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和发展趋势,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二)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教体局和学校面临着共同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水、火、电等灾害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各级网络和信息中心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成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
各级网络和信息中心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措施
①物理环境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封闭式保卫; 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
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②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
核心设备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信息;
禁止非法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
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
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③计算机系统
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
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账号;限制内部用户访问权限;
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
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重要数据定期备份。
④重要的信息系统
重要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严格信息上网审查;
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并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
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
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24小时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⑤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各学校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实施访问控制;
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
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
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三)信息报告
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及时清除障碍、保留证据,按应急程序请示进一步处置方案;教育局及时报告市、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
7.3应急响应
县教体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一)网络环境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包含火灾、盗窃、破坏等能或可能影响教育管理信息网络的事件。由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现场处置。
(二)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由学校(幼儿园)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立即向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
(三)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学校网络或信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通知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四)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7.4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教体局和学校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并与当地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安全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衔接,划分责任和协调应急机制。
(二)通信保障
教卯局和学校要建立内部、外部信息联络机制,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三)环境保障
教体局和学校应要求建立并保证网络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四)技术保障
教体局和学校应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体系。加紧对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适时予以应用,确保教育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技术标准的先进、实用和可靠。
(五)流程保障
教体局和学校按“属地管理,分组负责”原则,坚持应急处置流程,如果出现本层次应处理流程中断或事件升级,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避免延误。
7.5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发生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后,应对重大事件作总结报告,上报市教体局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经市教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酌情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学校应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
8.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失泄密事件等级确认
(一)失泄密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Ⅰ级事件
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Ⅱ级事件
①、情况一: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有限。
②、情况二: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Ⅲ级事件
一个省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8.2失泄密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接到失泄密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召开县工作组及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处置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并第一时间向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上报情况。分级处置措施如下:
(一) I级事件
(1)教体局局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研究招生单位进行处置工作。
(2)公安局主管局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3)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下面报道,对不服从大局、擅自恶意妙作的新闻媒体进行处理。
(4)县工作组根据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宣布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机构、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5)县教体局和研究招生单位应急工作组根据省工作组办公室部署,传达国家、省关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的决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善后等工作,同时做好再次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II级事件
(1)情况一(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拟考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III级事件。
(2)情况二(试卷使用范围在一省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I级事件。
(三)III级事件
(1)教体局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招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县教体局相关股室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向有关部门布置;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教育媒体和网站相关信息。同时派出由一名分副局长带队、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组到事件发生地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导、帮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单位进行处置。
(2)公安局立即对互联网进行监控; 发现泄密有关的信息,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员。
(3)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市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立即对互联网站进行监控,防止有关信息在互联网散步,发现(得知)网站发出此类似,信息,立即将其封闭。
(4)县委宣传部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报道和妙作。
(5)县保密局和监察局根据要求,依法开展查处工作。
(6)破案后,监察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案件侦破前,县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市工作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强新闻媒体管理。未经市工作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做失(泄)密事件有关的报道。
(8)若失(泄)密事件发生在命题、制卷、评卷和招生考试等到教育局直接管理的工作环节,县工作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事件等级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派专人直接参加应急处置,各尽其职。
8.3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试被迫中止,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8.4考试期间发生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被迫中止考试,按“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生补考问题。
8.5考试中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按失泄密III级事件处置。教育部门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公安部门立即派出警力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附则:
一、本预案是泾县教体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泾县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应遵照执行。各校的应急预案报县教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对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预案由县教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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