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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070/202106-00119 组配分类: 招生范围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9 08:48
关于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08:48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城区小学,晏公小学:

根据《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办法》要求,为稳妥做好我县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现就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予以宣传到位。

一、登记范围

实验小学、城关二小、城关三小、城关四小、城关五小、千亩园学校、晏公小学、太元小学在籍小学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时间安排均为上午半天,登记地点为下列学校。具体如下:

7月29-7月30日:实验小学

8月2-8月3日:城关二小

8月4日:城关三小

8月5日:城关四小、城关五小

8月6日:千亩园学校(含太元小学)

8月9日:晏公小学。

三、登记材料

(一)城区有房产的,携带户口簿和房产证;

(二)城区无房产的,携带户口簿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二楼)开具的无房产证明;

(三)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凭户口簿、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进行登记;

(四)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凭户口簿、无房产证明、正式的公租房(廉租房)协议、水电费发票进行登记;

(五)拆迁户未安置落户的,凭户口簿、无房产证明、拆迁协议书进行登记;

(六)自建房无房产证,提供“两证一书”,即法定监护人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水电费发票。

(七)若被本县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录取的,带入学通知书登记。

(八)城区无户籍和房产的,凭户口簿和无房产证明进行登记。没有登记的全部参与统一摇号派位。 

以上材料登记时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家长自行复印、带齐材料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的,将不予安排。有关招生政策届时详“泾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发布的《泾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泾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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