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者王伟:
你报来《泾县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办报告》及相关申办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我局民办学校设置专家委员会人员对你上报的申办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拟办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了实地查看、指导。经县教体工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泾县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现批复如下:
机构名称:泾县海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东路宣纸城内14幢103号法定代表人:王伟
办学性质、类型: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办学形式:短期培训
办学内容:高中及以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
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严把办学场所安全关、师资准入关,严格规范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为推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接此批复后,请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到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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