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公报》显示全县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27583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555人相比,减少23718人,下降7.92%,年平均下降0.82%。
《统计公报》家庭户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4] 119036户,集体户2149户,家庭户人口为266113人,集体户人口为97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1人。
《统计公报》显示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3008人,占51.85%;女性人口为132829人,占48.1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70下降为107.66。
《统计公报》显示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5973人,占13.04%;15-59岁人口为165627人,占60.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74237 人,占26.9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8173人,占21.0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0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41个百分点。
《统计公报》显示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6708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424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028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47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439人上升为968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405人上升为124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260人下降为327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588人上升为34976人。
《统计公报》显示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49年提高至8.66年。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45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017人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563人,文盲率[6]由11.02%降为3.43%,下降7.59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5568人,占52.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0269人,占47.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3089人,乡村人口减少5680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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