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41729MB19884796/202107-0002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泾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4 16:19
关于《泾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7-14 16:19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9月1日印发了《泾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目前不需要对《泾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特此说明。

    附:《泾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