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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107-00024 组配分类: 监管执法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通知
名称: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13 16:5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07-13 16:50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泾县城区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停车位改造建设及运营管理一体化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过会议研究同意,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泾县城区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停车位改造建设及运营管理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估算价:合计约305万元

三、选定方式: 直接选定□随机抽取□竞价□比选□公开招标□县政府研究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费(或计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的70%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请你单位于本通知书下发起3日内,到本单位签定代理委托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56607895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