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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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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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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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胡学军 责任科室:监督评价股(税政法规股)
普法联络员: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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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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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内:县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
2.对外:一是对财会工作人员和分管财会工作的领导、县属国有企业人员、地方金融监管企业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对市民、包保联系小区居民、农民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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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
10部以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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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传染病防治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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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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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4.15”、“6.1”、“6.26”、“11.9”等重要节点;
3.机关集中学法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等地方性的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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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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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流媒体:泾县融媒体中心“法在身边”普法栏目、绿色泾县等;
2.网络媒体:学习强国(APP)、泾县人民政府网、泾县新闻网、“泾县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财政工作微信群、泾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栏。
3.实体平台:泾县财政局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册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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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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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队伍:监督评价股(税政法规股)全体工作人员;
2.志愿队伍:泾县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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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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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推进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法律知识网上集中测试;
2.组织参加财政、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考试;
3.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
4.参与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5.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6.邀请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来泾县财政局开展法治巡讲活动;
7.组织参加“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8.制定泾县财政局“八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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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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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县财政局和县属国有企业人员开展普法培训;
2.对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培训;
3.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金融监管企业等开展各类财经、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4.对企业宣传财政优惠奖补政策及会计制度;
5.为社会公众提供财政金融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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