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要求,对照省统筹制定的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县政府对我县县乡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
现将《泾县县乡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泾县县乡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及《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取消、规范事项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予以公布。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应网页公布本乡镇(单位)完整版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要强化政务服务目录与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2021年本目录公布后,《关于公布泾县县乡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泾政〔2019〕27号)、《关于公布泾县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的通知》(泾政办〔2020〕26号)、《关于公布泾县县乡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泾政〔2020〕12号)即行废止。
附件:1-1.泾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
1-2.泾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
2-1.泾县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
2-2.泾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
3-1.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
3-2.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
3-3.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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