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要求,我单位对照省下发的《指导目录》,对清单进行了年度集中调整。现将我单位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11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563-5121894;
通讯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296号财政大楼;
电子邮箱:jxczjjdj@163.com。
附件:1.泾县财政局调整后权责清单(拟定稿);
2.泾县财政局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拟定稿);
3.泾县财政局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拟定稿)。
泾县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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