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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707/202101-00024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泾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8 09:22
泾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9:22 来源:泾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予以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整改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泾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并下发了《关于泾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为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按时报送整改结果。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县审计局关于整改结果的汇报,各涉审单位积极回应,认真分析问题成因,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深入推进了我县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个别单位追加预算申请不严肃问题县政府已于5月印发了《泾县县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暂行办法》(泾政办[2020]9号),对各预算单位年度内追加预算申请的范围、审批程序以及执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2.乡镇预算外资金专户未及时清理问题。县财政局已于7月份注销了该专户,并将截至2020年6月底的结余资金及指标计划3681.49万元全部转入乡财中心往来资金专户。

3.个别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任务未完成问题。县政府已将农业农村局列为2020年绩效评价全覆盖单位之一,并将结合局系统整体绩效评价一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财政资金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问题。正在参照省政府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库,逐步建立我县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目前已出台《泾县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项目预算执行不及时,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截至11月底,已有22个项目因无法完成支付被县财政收回指标,有55个项目全部完成支付,总执行进度为64.7%;国库支付中心将加强部门用款计划审核,规范办理工会经费提取等集中支付业务。

2.财务核算不规范,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及时梳理了财务账目,补记了相关经济业务,完善了支出附件资料,重复或超范围报销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节约奖也及时清退到位。

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县执法局等3部门已办理了调拨车辆的资产处置手续,完成了电脑、空调等新增资产信息系统登记工作;县水利局等单位正在对原办公用房、办公设备进行清理;已清理的425处直管公房将按照名义价值入账,并录入资产信息系统;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正在草拟《泾县县直单位国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已确定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泾县中学、泾县二中和城关二小三所学校的实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整改情况

1.债券资金长期滞留未使用问题。截至11月底,已完成了与鑫鹏工贸等三家公司的土地收储协议签订,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了9269.53万元收储进度款。

2.个别产业扶贫项目投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目标问题。琴溪镇新元村农家乐扶贫项目在申报时高估了投资收益额,在交付外租的两年时间内,也迟迟不能发挥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的预期效益。目前,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农村饮水工程后续管护资料不健全问题。各村已与相关管护责任人补签了管护协议,并明确了职责范围和管护内容,完善日常管护台账登记。

4.部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料不完整问题。审计期间,茂林镇政府针对该问题,核查梳理有关档案,及时完善了申请书、工程建设影像等项目档案资料。

五、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未能按预算听证申报的内容完成建设项目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决算资金拨付工作,鉴于相关职能划转,县水利局已无法整改,拟于2020年末清理结余资金,除质保金外全部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

2.个别水库加固建设延期未完工,影响效益发挥问题。已对金鸡勘水库进行了现场验收,县水利局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整理汇编工作。

3.灌溉渠道未落实管护责任问题。昌桥乡政府、琴溪镇政府已与项目受益村签订了工程移交协议书和管护责任书,约定了管护内容和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4.项目发展收益未转列村集体经济收入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茂林镇政府及时要求唐里村、长征村等5个村将已收到的项目收益从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全部转入村“三资”账户,并确认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近年来城市建设征迁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征迁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问题。县城建指挥部正在制定工作计划,表示在确保不影响年度棚改任务的前提下,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城南片区等5个区域剩余建筑的征收工作,同时结合《清零行动》方案,完成对上述区域的现场清理。

2.征迁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县城建指挥部正在完善征收协议签订工作流程,逐步健全征迁台账登记工作。在现场勘察评估方面,督促第三方机构加强工作管理,规范评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