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建立省级以上开发区赋权清单制度的通知》(皖编办〔2020〕142号)文件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县开发区内企业投资经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经济管理权限,以委托方式赋权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现将《向泾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予以公布。
本清单公布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赋权清单,认真做好相关权力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审批环节依法赋权到位。县开发区要主动对接赋权部门,有序承接赋权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接受指导监督,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附件:《向泾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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