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人社【2020】178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岗位开发的真实性、公正性,经调查摸底、审核,现将我镇拟安置的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安置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安置到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就业。
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监督举报电话:0563-5900109
投诉和举报邮箱:jxylrss@163.com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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