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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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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010-00033 组配分类: 行政规划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泾县融媒体中心新建综合演播厅、改建全景演播厅建设项目》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12 14:53
《泾县融媒体中心新建综合演播厅、改建全景演播厅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2 14:53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泾县泾川镇幕桥路356号广电中心内,南侧为江南春天小区总用地面积12282.62平方米(约18.42亩)。建设单位是泾县融媒体中心,设计单位是北京中传广视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帝恒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设计方案简介

泾县广电中心现有办公楼一栋,改造现有全景演播厅建筑面积214.56平方米。

规划新建综合演播厅位于地块南侧,建筑长47.0米,宽31米,总建筑面积2873.88平方米,地上二层,局部四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2513.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0.11平方米,建筑高度17.9米。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 12282.6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835.51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2321.42平方米

容积率:0.60

建筑密度:18.9%

绿地率:30%

机动车停车位:79个

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日期为2020年1012日至2020年1020日。该项目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2020年1020日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必要时我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之后我单位将综合分析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后续工作。 

意见反馈单位: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3-5120598

                                           2020年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