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目录(拟定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9月10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563-5100672,通讯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人社局大楼五楼,电子邮箱:1324204572@qq.com。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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