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单位《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目录(拟定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9月9日前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563-5123625;
电子邮箱:jxczjjdj@163.com;
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财政大楼。
附件:泾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统一规范事项目录(拟定稿)。
泾县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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