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限本地户籍或在本地居住3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六)“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七)热爱供销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能够适应工作环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参加非法组织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3日截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泾县供销社办公室(地址:泾县苏红东路公安巷2号1栋3楼)
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1)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相关证明;
(7)报名者报名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安康码,并测量体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相关要求:
各岗位开考比例需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对于报考比例超过15:1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程序(笔试内容、时间等另行公布)。笔试后按10:1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泾县供销社负责,报名人员请确保《报名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站位、道德素养、综合管理、市场营销、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4.总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经历长优先(递补也按此法)。
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泾县供销社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3.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薪酬福利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监事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正式聘用的薪酬待遇分别参照占编聘用人员工资、经县政府批准编外招录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由泾县人社局和泾县供销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电话:0563-5102637
泾县供销社电话:0563-2660008,13856370291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033820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泾县人社局、泾县供销社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