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旭日管业科技有限公司HDPE双壁波纹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9日—7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HDPE双壁波纹管生产线项目
地 点: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
建设单位:安徽旭日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占地面积约20亩,新建厂房及办公楼6800平方米,购置安装年产5万米双壁波纹管生产线10条,项目投产后预计可达到年产5万米HDPE双壁波纹管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破碎粉尘和上料粉尘。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总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上料车间密闭设置,上料口设置有除尘设备,粉尘经收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过程中的循环冷却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青弋江;生产过程中的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须设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含油手套和废活性炭。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和含油手套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19〕211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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