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泾县高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泾县高铁加油站建设项目
地 点:泾县高铁客运站北侧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石油分公司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广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650m2,一层站房约261.6m2,罩棚约594m2,设2排加油岛、4车道,2台双枪加油机,2台四枪加油机,4座30立方米储油罐(3汽1柴)。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加油站地面冲洗废水以及油罐清洗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泥井、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洗车废水一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油罐清洗委托由具有专业清罐资质的油罐清洗公司进行处理,清洗废水由清洗公司运走统一处置。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车辆尾气和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要规范建设、运行油气回收装置,确保废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标准,同时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汽车尾气通过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增加绿化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期噪声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及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隔油池油泥、油罐废油渣、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含油消防沙。含油消防沙、隔油池油泥属于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油渣委托有资质的油罐清理单位清理后带走处置,不在现场进行贮存。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20〕114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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