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城管执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城管执法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1729MB1683843B/202007-0000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7-07 16:43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07 16:43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

  

柏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红星广场晚间广场舞噪音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广泛宣传。晚间,安排人员值班,开展常规巡查管理工作,通过发放公开信、口头劝导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场舞组织者及参与者文明开展健身运动,尽量减小音响声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加强管理。对群众投诉及巡查发现,音响声音过大,活动时间较长,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广场舞行为,我们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劝导、教育,督促组织者及参与者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三、联合整治。首先,我们会同公安局联合开展了宣传劝导工作,多次到广场察看现场情况,引导广场舞领办者正常开展活动,建议推广使用耳麦;其次,我们配合公安局召集部分广场舞领办者代表召开会议,提出了相关要求;第三,我们会同公安局加强了对这一区域的巡查与管理,对音响声音过大的及时发现及时进行制止。

对于广场舞的管理,目前全国各地都没有统一的做法。下一步,我们将参照多数地方的做法,通过倡议书的形式来倡导市民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开展文明、健康的广场舞活动,创造出和谐的活动氛围,使广场舞这一健身运动能够被更多的人认同和接受。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高传文,联系电话:13515631564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