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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06-00129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25 16:50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5 16:50 来源: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受强降雨影响,省防指已于6月23日9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皖防指明电【2020】5号),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10到15天以内,我县雷雨天气较多,部分地区大雨到暴雨。根据《泾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于6月25日8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视天气、雨水情、工情和汛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加强防汛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二、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和排涝减灾工作。

三、强化中小河流、小水库、低标准圩ロ、尾矿库及在建工程等的巡查防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突出山洪地质灾害和涉水旅游景点、旅游景区等的防御,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及时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泾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