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开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修订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完善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清单执行应用,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上级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结合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县政府对县乡政府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调整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泾县县乡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和《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予以公布。涉及事项增减、名称变更、依据调整、流程优化等调整事项,各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调整完善部门网站公开信息和政务服务网实施清单要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本目录公布后,《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泾县县乡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本)、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的通知》(泾政〔2019〕6号)中的《泾县县乡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和《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8年修订本)》即行废止。
附件:1-1.泾县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
1-2.泾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0年本)
2-1.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2020年本)
2-2.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2020年本)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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