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气象局局长包明木对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向公众进行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背景:近年来伴随气候变化异常,极端气候事件频繁发生,特别是雷击现象呈现多发和早发趋势。泾县属雷暴多发,且雷电强度大,尤其是夏季主汛期,雷灾事故常有发生,造成不同程度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为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雷击灾害事故发生,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经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加强我县防雷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雷击灾害事故发生,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发展。
四、主要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检查时间
2020年4月至6月
二、检查范围
(一)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抽查率不低于20%。
(二)在本县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抽查率为100%。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在防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雷电防护装置维护和定期检测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检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在制度建设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持续满足资质等级要求情况和检测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四、检查方式
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听取被检查单位有关情况介绍,核查相关资料,现场查看防雷装置安装、维护、检测等情况。
五、创新举措:
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细化执法检查方案,规范执法流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拒不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设计文件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交付施工,防雷装置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未定期对防雷装置申报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的以及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等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雷击火灾、爆炸、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事故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气象和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2.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气象和应急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或危害程度严重的重大防雷安全隐患,应提请当地政府督促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3.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狠抓重大防雷安全隐患和重点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防雷安全隐患,要严管控严整改,杜绝隐患重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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