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泾县审计局自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8月7日,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泾县2016年濂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价款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安徽省池州市水电工程局为一标段中标单位;宣城市金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二标段中标单位;监理单位为安徽弘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宣城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二、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价6309497.81元,审定价6009081.65元,核减额300416.17元,核减率4.761%。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多报的工程结算价款300416.17元,由泾县水利局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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