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份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18 08:59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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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县政府督办室对2020年1月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1月份选取的26件领导批示完成情况来看,已办结的有13项,正在办理的有12项,暂未办理的有1项(详情请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完成的有13项,分别为:
(1)第1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要求拨付年初预算下达的工作经费请示》
(2)第3项由教体局,财政局主办的《关于安排2019年教育附加费的请示》
(3)第4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要求解决泾县矿山救护中队救援工作经费缺口的请示》
(4)第7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转报安徽江南泵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兑现并购补贴及交易税费奖励的请示》
(5)第8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要求追加非洲猪瘟防控经费的请示》
(6)第9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请求拨付琴溪镇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费用的请示》
(7)第10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要求拨付泾川镇扬子鳄整改质量提升及土地流转工作相关经费的请示》
(8)第11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要求拨付扬子鳄整改拆除叶珍及孔红兵房屋补偿资金的请示》
(9)第12项由林业局,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要求拨付我县原千亩园苗圃“事转企”前退休职工2017-2020年度养老金事企差补资金的请示》
(10)第13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要求拨付2019年缺口工作经费的请示》
(11)第14项由交运局主办的《关于要求对泾县云岭镇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K0.000--K1.5路、水老路单项工程变更的请示》
(12)第21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请求启动应急工程及拨付资金的请示》
(13)第24项由财政局主办的《关于申请拨付泾川镇2019年度社区网格员工资的请示》
(二)正在办理的有11项,其中:
(1)给予财政拨付但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的有3项(分别为附表第2项、第20项、第23项 )
(2)给予工作建议,仍需进一步协商或积极向上级单位争取的有1项(为附表第19项);
(3)非阶段性任务、需长期坚持的有2项(为附表第17项、第18项)。
受疫情影响,暂缓办理的有(为附表第5项、第15项、第16项、第25项、第26项)
(三)因条件暂未成熟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有1项(为附表第2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