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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02-00021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泾县公安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9 16:54
泾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16:54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9〕98号)精神,设置泾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宣城市委、市政府以及泾县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研究和推进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安行政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督察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负责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五)负责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参与组织重大行动、处置突发性的治安、灾害事故。

(六)负责禁种、禁贩、禁吸毒品工作和涉毒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的工作;以及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负责依法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依法管理全县车辆、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全县交通秩序。

(十)负责组织实施到我县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一)负责县看守所的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和通信网络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公安局内设3个综合管理机构、12个执法勤务机构;下设2个监管场所、12个派出所。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工作室(副科级)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管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公安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干部考察、任免;负责人民警察录用、工资、警衔、考核、优抚和人事档案等工作的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教育训练、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警营文化活动;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县局离退休人员的日常服务、管理等工作。

在局党组领导下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局党组牵头、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研究本系统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督促落实;掌握了解党员民警遵纪守法情况,为抓好公安队伍建设作依据参考;对党员民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纪警纪教育。

下设4个股级机构:

1)综合股。负责抓好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起草工作计划、总结;负责编写政工简报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民警思想和心理状况调研,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工监督室日常工作和网页维护,做好政工监督室文件收发、保管和移交工作;负责政工监督室内务管理、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相关工作的督办;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县公安局中心工作和重要警务部署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受理警务督察权限内的群众投诉;负责全局审计工作。

2)组织人事股。负责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并抓好局机关党团建设和工会、妇委会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任免、调配、退休、辞退工作;负责民警的考核、录用、警衔管理、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及局机关工资福利报批、审批工作;负责党团、人事、伤残系统的维护、管理、使用,承办全县公安机关民警的报表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和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承办民警优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3)教育训练股。负责抓好民警警衔培训、新警录用培训、在职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民警开展苦练基本功及心理素质的训练;负责民警心理健康教育、训练、咨询等工作;负责教育训练系统的维护、管理、使用;承办前卫体协工作,组织开展警察体育活动。

4)宣传股。负责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和文化建设,负责公安机关的影视、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宣传网页的维护工作;总结、宣传公安系统先进典型和开展创建工作;承办全县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工作;掌握分析、定期反映舆情动态,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2.法制大队(信访室)(副科级)

负责领导本县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局公安法治建设。具体职责是: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公安执法问题;编制公安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办理公安机关的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本局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与人大、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就执法监督工作进行联系协调;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

登记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对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建议。

3.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组织全县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供应采购、审核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县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及调度;负责县局机关的后勤物业管理;负责县局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以及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县局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的申报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局公安装备财务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

(二)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办公室)(副科级)

负责24小时受理110、122、119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或民警的投诉;指挥、调度全县各警种警力处理紧急事务;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案(事)件和做好安全保卫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恐工作;参与制定、修订本县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健全预案库;每日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各类公安动态信息、传达领导的有关批示及处理意见;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预测涉及本地区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重要动向和主要趋势;负责起草县局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县公安局行政公章的保管、使用;上传下达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各类通知及领导批示,及时呈报办理情况;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县局公安网主页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密码通信、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宏观掌握和研究全县公安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问题,提出指导全县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开展综合调研。

下设4个股级机构:

1)指挥调度股。负责24小时受理110、122、119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或民警的投诉;指挥、调度各警种警力处理紧急事务;协助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案(事)件和安全保卫任务;参与制定、修订本县处置社会安全类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预案,建立健全预案库;每日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全县各类公安动态信息、传达领导有关批示及处理意见;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考核和管理。

2)秘书股。负责上传下达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类通知及领导批示,及时呈报办理情况;负责县公安局行政公章的保管、使用;负责文电收发、处理和文印工作;负责起草指挥中心有关文件、报告,处理指挥中心日常事务;负责泾县公安信息网内网和外网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密码通信工作;负责公安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化密码安全保障;负责协助领导宏观掌握和研究全县公安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问题,提出指导全县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开展综合调研;负责起草、审核县局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向市局指挥中心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各项中心工作。

3)信息研判中心。负责收集整合全县各类情报信息,形成综合情报信息库;负责公安统计工作,开展对各类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情报会商,分析、预测和判断本地区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发展走向,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信息通信股。负责全县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规划和有线、无线通信保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网络的管理、维护和公安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指导、组织全县公安业务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开发、应用培训和推广;负责全县公安科技规划、项目管理建设、推广和宣传;负责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2.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

承担出入境申请受理、审核、日常管理,审批公民因私出国、出境申请,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负责对辖区内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内地公民出入境等涉外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人员暂住、居留、签证、变更证件等工作;依法查控法定不批准出入境人员的出入境活动,查处出入境人员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协助刑侦、治安等部门处理涉外案(事)件;依法对境内“三资”企业外方人员进行管理。

3.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派出所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人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危险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102种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下设4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书、统计、信息、档案、印鉴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综合工作。

2)一中队(治安行动中队)。负责治安部门管理的102种刑事案件侦查办理和重大、疑难、复杂、跨区域的行政案件查处工作。

3)二中队(基层基础管理大队)。负责公安派出所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人口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派基系统应用和指导工作。

4)三中队(治安管理中队)。负责行业、场所、内部单位、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治安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预防和制止阴谋暗害活动以及治安、责任事故;组织实施警卫基层基础工作。

4.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

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和刑侦工作情况;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下设6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协调刑侦大队后勤保障工作;草拟刑侦工作规划、总结、简报等文字材料,负责大队日常公文的收发、登记、转办、督办、督促、存档工作,推进网上办公流程;负责刑事发破案数据和刑事案件诉讼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刑侦调研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外协接待工作;组织好大队的重要会议和文体活动;承担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安工作任务。

2)泾川中队。负责城区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治安部门、派出所自办案件除外);指导城区各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负责城区刑事犯罪形势分析、案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城区刑侦基础工作和协外工作;与巡防大队、泾川派出所以及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合作,加强对街面犯罪的控制;应用好市局应用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和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平台,经常总结“网上作战”、“监控分析”等新手段,在传统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侦查新机制;承担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安工作任务(城区:泾川镇、经济开发区)。

3)农村中队。负责侦办农村区域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治安部门、派出所自办案件除外);指导农村各派出所侦办刑事案件,负责农村刑事犯罪形势分析、案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农村刑侦基础工作和协外工作;积极与乡、镇政府和农村派出所等单位联系,加强村民联防工作;应用好市局的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和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平台,经常总结“网上作战”、“监控分析”等新手段,在传统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侦查新机制;承担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安工作任务。(农村区域:泾川镇、经济开发区以外的全县乡镇)。

4)情报信息中队。负责刑侦信息情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化实战应用;指导全县涉财案件的研判工作、打击涉电犯罪,管理好被盗抢机动车系统;推动全县追逃工作正常开展,应用好市局的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和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平台;推动全县标准化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指纹信息和指纹倒查库建设工作;做好刑侦大队协外工作;组织督促全县刑嫌调控、阵地控制和刑事特情工作;组织督促全县的打拐工作,维护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子系统;维护好刑侦大队网页;承担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安工作任务。

5)禁毒中队。负责侦办毒品案件、协调禁毒工作;负责分析研究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形势,并统计上报;组织实施禁毒专项斗争;负责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协调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禁毒管理系统录入、管理工作,应用好市局的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和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平台,提高网上作战的水平;与相关部门共同承担禁毒方面的刑侦基础工作和协外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安工作任务。

6)技术中队。负责现场勘查检验鉴定工作;承担部分检验、鉴定任务,做好有关送检工作;做好现场勘验信息录入系统工作;及时进行网上研判,提供破案情报;负责技术中队的队伍管理及政治思想工作;认真做好刑事技术业务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加强现场物证和刑技文档保管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安工作任务。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侦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时提出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经济犯罪案件多发的领域和经济犯罪活动猖獗的地方,及时组织、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行动;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开展对经济犯罪在逃人员的缉捕、追逃工作;负责外省、市、县公安机关来我县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协作事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3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案件受理、经侦信息系统维护与更新、工作数据统计上报、文秘、协外协作等。

2)一中队 。负责侦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以及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3)二中队。负责侦办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案件。

6.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控制和打击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下设10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大队政务、文秘、信息、档案工作;负责大队来人来访接待工作;掌握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全县交通管理调研工作;反馈各类交通管理信息,起草综合报告、会议材料等文稿;承办文印和各类公文、机要文件的登记、收发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与配备工作;负责机关车辆、驾驶人员及机关事务管理。

2)法制室。负责指导、检查、监督交警的执法活动,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令、规则、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具体承办大队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对大队民警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负责指导各中队的事故处理工作;承办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预防对策,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交通事故信息报表。

3)车辆管理所。负责对全县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登记、审核、检验、发牌、发证、教育以及车辆、驾驶人的档案管理;负责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及驾驶人提交身体体检证明工作;机动车及驾驶人年检审工作;按照规定利用计算机采集、查询机动车、驾驶人有关信息;负责全县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非机动车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对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检验、考核、审核、登记、发证、教育以及档案管理。

4)宣传中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负责泾县籍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分教育。

5)事故中队。负责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的施救工作。

6)公路巡逻中队。负责泾川镇城区范围内的各条街道,G205线新弋江大桥头加油站至财富大道路口,S322线122交通管理指挥中心至英特小学(含下坊路段),黄村方向至体育路路口路段的巡控,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处置突发性事件等其他机动性任务。

7)泾川中队。负责泾川镇辖区内国、省道的巡控,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处置突发性事件等其他机动性任务。

8)榔桥中队。负责G205线乌溪宣纸厂路口至浙溪桥,白华至松树岭以及辖区的乡村公路巡控,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处置突发性事件等其他机动性任务。

9)桃花潭中队。负责茂林镇、桃花潭镇境内所辖道路,包括辖区内的乡村道路的巡控,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处置突发性事件等其他机动性任务。

10)云岭中队。负责S322线英特小学至兰山岭(云岭镇与桃花潭镇交界处),丁家桥至黄村路段,以及云岭、丁家桥镇境内所辖的乡村道路的巡控,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处置突发性事件等其他机动性任务。

7.特巡警大队(副科级)

组织、参与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暴乱、骚乱事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执行反恐处突任务;进行警戒保卫工作;开展城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负责24小时接受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先期处置各类案件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反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设5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书、统计、检查督促和后勤、车辆及装备管理;负责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2)一中队(防暴中队)。负责反恐、防暴、排爆、处置突发性事件、设卡盘查和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等工作;平时协助开展城区巡逻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各类案件的初审及处理。

3)二中队(处警中队)。负责24小时接受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先期处置各类案件和突发事件;负责各类案件的初审及处理。

4)三中队(巡逻中队)。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控任务;协助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等;负责各类案件的初审及处理。

5)四中队(巡逻中队)。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控任务;协助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等;负责各类案件的初审及处理。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对重要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网吧、网站、论坛等进行公开管理,维护互联网健康有序运行;依法打击针对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和社会稳定。

下设4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书、统计、检查督促和后勤、车辆及装备管理;负责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2)网络监控中队。 监控、巡查互联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和报告涉及本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稳定的网上动态。

3)网络侦查中队。依法查处在互联网信息网络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针对互联网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案件。

4)管理监察中队。对本地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负责本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9.行政审批股(副科级)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 (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便民服务) 事项和审批服务工作;根据县公安局授权,审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事项;对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的联办、督办实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后,发放相关证件;制定窗口管理、操作规程、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 警务督察大队( 纪检监察室)

负责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理警务督察权限内的群众投诉,对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和公安局长负责。

11.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12、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林业等领域刑事案件侦办。

(三)监管场所

1.泾县看守所(副科级)

依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负责对依法刑事拘留、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罪犯的教育管理工作;开展狱内深挖犯罪案件的自侦、配侦工作;对已决罪犯的投改工作。

2.泾县拘留所(副科级)

负责做好治安、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对收容教育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教育等管理工作;投送劳动教养人员。

(四)派出所(共计12个)(副科级)

泾县公安局泾川等12个派出所为泾县公安局派出机构,工作直接对县公安局负责,业务上接受县公安局二级机构相关部门指导。主要负责收集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监督、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和指导治保会工作;侦办公安部规定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泾县谢园路110指挥中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63-5101810转3622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编:242500

邮箱:jxgabgs@163.com

四、负责人姓名

泾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苏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