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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02-00028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泾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9 16:09
泾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16:09 来源:泾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渔 业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统筹整合农业投资项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项目和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股)

1.负责文电处理、保密、综治、信访、档案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局办公会议记录和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和文明创建等工作。

2.负责局管各项资金(专项资金)、资产的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统计有关工作。

3.承担机关党群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牵头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

1.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组织;组织协调基层农业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体育工作。

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4.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三)县委农办秘书科(农村经营管理股、乡村振兴办公室)

1.统筹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等综合性文件。

2.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有关政策文件。

3.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4.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茶产业发展办公室、烟叶生产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1.组织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承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审定、申报。负责农产品会展工作。

2.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指导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茶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茶业技术研发与产学研合作活动。指导茶区开展茶叶标准化生产,制定产品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协助泾县茶业协会和茶叶企业开展茶叶营销、产品推介和茶文化宣传挖掘活动。

4.负责宣传贯彻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烟味生产和方针、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全县烟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全县烟叶生产发展政策措施;协调烤烟用电、烤房用地、烟叶保险理赔工作。

5.牵头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五)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股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2.组织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3.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项目管理股

1.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农业项目的申报、项目储备、项目统计等工作。组织对全县农业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检查。

3.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4.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5.承担招商引资工作。

(七)市场信息股

1.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2.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3.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4.负责政务公开、农业信息对外宣传工作。

三、办公地址

泾县谢园东路宣纸城内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384281

    编:242500

    箱:jxnwbgs@126.com

六、负责人姓名

泾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