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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8·8”非法采砂案件新闻发布会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9-30 17:13
泾县“8·8”非法采砂案件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9-30 17:13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泾县“8•8”非法采砂案件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单位:县公安局、县治砂治超办公室、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发布会时间:2019年9月30日

四、发布会地点:泾县数据局三楼会议室

五、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泾县“8•8”非法采砂案件

六、发布会出席人员:县公安局、县治砂治超办公室、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

七、参加发布会媒体:泾县融媒体中心、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绿色泾县》等媒体

八、新闻发布会议程:县公安局通报8月8日发生在云岭镇坝埂村非法采砂案案件的办理情况;县治砂治超办公室、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从当前治砂治超工作、河道采砂、非法采矿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今年8月8日凌晨,县治砂治超办公室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执法人员及云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在禁采砂石巡查时发现,云岭镇坝埂村一河滩地有非法盗采砂石的情况,经缜密部署和公安机关配合下,在坝埂村河滩地现场抓获4名非法盗采、运输砂石人员,现场扣押作案工具铲车1台、运输车辆4台,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县公安局于8月8日当天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经查,2019年7月下旬至案发时期间,云岭镇坝埂村居民肖某芬、肖某邦二人合伙在未办理任何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在云岭镇坝埂村邻近青弋江河滩地使用铲车非法盗采河砂,安排张某、吴某林负责驾驶铲车非法采砂,为逃避打击,还安排肖某标、马某坤在通往非法采砂地点的主要道路放哨,所盗挖河砂以每车1000-28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销售给沈某璐、左某磊等16人,并倒卖给宣州区唐某阳、倪某林等砂厂老板,共计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案件侦办期间,县公安局对肖某芬、肖某邦等8名犯罪嫌疑人先予刑事拘留,今年9月10日,经县检察院批准,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非法采矿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肖某芬、肖某邦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唐某阳、倪某林等4人执行逮捕,对涉嫌非法采矿共同犯罪的肖某标、马某坤、吴某林、张某等4人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沈某璐、左某磊、肖某光、汪某松、胡某、赵某、汪某生、邓某、卜某龙、冯某利、黄某等12人取保候审,该案目前共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取保候审16人,扣押非法所得款18万余元,犯罪工具铲车1台、运输车辆4台。

由于我县治砂治超工作的有力推进,一些非法采砂分子,由个人盗采向团伙作案式发展,分工明确,社会危害性极大。“8.8”坝埂非法采砂的侦破,对打击团伙式非法采砂行为的嚣张气焰,巩固我县已取得的治砂治超成果,意义十分重大。下一步,我县治砂治超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强化属地管理、加强群防群治、加大涉砂隐患排查、加强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加强信息报送、加快信息资源整合等方面,全面推进我县治砂治超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