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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01-00171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图片解读】关于《泾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级管控工作规定》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0 10:24
【图片解读】关于《泾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级管控工作规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20 10:2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官微 浏览次数: 字体:[ ]



燃放烟花炮竹

造成的大气、噪音污染

和人身伤害、火灾事故

对城市居民的影响越来越大



☟☟☟

下面来看看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吧

触目惊心!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整个城市都被PM2.5笼罩,市民外出均需要戴着口罩,并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幼儿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随着城市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1月5日,我县正式启动全面禁燃禁放工作,明确划分了禁燃禁放区域。请看下图↓↓↓


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1.违法运输、违法燃放:110;

2.违法储存、违法销售:0563-503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