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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1912-00026 组配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关于对《泾县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方案》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8 10:52
【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关于对《泾县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方案》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18 10:52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县广大市民:

根据《关于征求对<泾县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方案意见>的公告》,截止反馈时间期限(12月17日),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泾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