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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国有企业工资】关于《泾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13 17:24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国有企业工资】关于《泾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3 17:24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依据和背景

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事关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事关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事关收入分配合理有序。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39号令)、《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皖政〔201919号)、《宣城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泾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该办法自20196月起开始制定,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县国有企业实际情况,与县人社局会商后形成了讨论稿报局党委审定。8月份召开了泾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座谈会,广泛征求企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县司法局审核后再次修改,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728条内容,既与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总体方向保持一致,又充分考虑了我县国有企业自身的特点。

(一)明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县国资委根据企业功能类型不同,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备案制或者核准制管理,完善出资人依法调控和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二)完善工资效益挂钩机制。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的业绩考核目标值挂钩,引导企业通过高质量发展带动工资合理有序增长。

(三)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指标基数,完善工资总额监管方式,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

(四)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

(五)健全工资分配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界定企业的违规责任,将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情况纳入各项监督检查范围,与审计、巡察等工作形成合力,切实保证监管到位。

五、创新举措

此次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出资人依法调控+企业自主分配”,按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对工资总额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契合当前分类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方向。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备案制管理,由企业董事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其他类型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行核准制管理。二是县国资委与国有企业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县国资委负责管制度、管总量、管监督,企业负责管内部自主分配、预算具体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2020年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开始施行,县国资委将加大宣传力度,推进配套改革,制定备案制和核准制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事前指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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