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办通知,现将县商务局“减证便民”拟取消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11月16日起至11月23日止,在此期间,若对取消申请材料事项清单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商务局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反映,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陈超 卜新飞
联系电话:0563-5035160 5035817
附件:《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公示稿)》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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