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财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财政局>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索引号: 003258111/201907-00003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05 00:00
泾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
发布时间:2019-07-05 00:00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人员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1 会计检查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3、《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
监督评价股 财政局有关股室、二级机构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各单位执行《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情况
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确定 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2 政府采购检查 1、《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股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工作人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县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30%,近三年内检查过的代理机构不再重复检查 每年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和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检查工作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