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812X/201803-00007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泾县卫计委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一览表(2017年版)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03-07 00:00 |
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权力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 ||||||||||
权力类型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分序号 | 最小单元事项名称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行政审批 | 1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1.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1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决定环节:因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或决定超时。 办结环节: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 送达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送达批件。 | 中 | 网站以及窗口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集中受理,所有办件统一在窗口受理,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要求。 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 严格执行委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工作人员、医政股及行政审批股承办人员、泾县卫计委分管领导、 |
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1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 | ||||||||
2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 | |||||||||
3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不涉及现场审核的简易变更) | |||||||||
4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涉及现场审核的复杂变更) | |||||||||
5 | 医疗机构执业注销登记 | |||||||||
行政审批 | 2 |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 | 2.1医师执业注册 | 医师执业注册 | 6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决定环节:因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或决定超时。 办结环节: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 送达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送达批件。 | 中 | 加强公开。局、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落实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受理和送达,所有办件统一在市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接受政务中心和效能办等外部门的监督,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要求。 严格监督。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每个审批件的受理通知书公开效能办的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严格执行局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 对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和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严肃查处办理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工作人员 | |
2 |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 | |||||||||
3 | 医师重新注册 | |||||||||
2.2护士执业注册 | 4 |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 | ||||||||
5 | 护士执业注册延续(市级下放) | |||||||||
2.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
乡村医生执业变更注册 | ||||||||||
乡村医生执业注销注册 | ||||||||||
行政审批 | 3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 3.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 3.1.11 |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6 | 受理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决定环节:因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或决定超时。 办结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办结。 送达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送达批件。 | 中 | 网站以及窗口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集中受理,所有办件统一在窗口受理,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要求。 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 严格执行局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工作人员、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领导及承办人员 |
3.1.2 |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校验 | |||||||||
3.1.3 |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变更 | |||||||||
3.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许可 | 3.2.1 |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 ||||||||
行政审批 | 4 | 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 | 4.1放射诊疗许可 | 4.1.1 | 放射诊疗许可 | 6 | 受理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决定环节:因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或决定超时。 办结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办结。 送达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送达批件。 | 中 | 网站以及窗口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集中受理,所有办件统一在窗口受理,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要求。 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 严格执行局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工作人员,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4.1.2 |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 |||||||||
4.1.3 |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不涉及现场审核的简易变更); | |||||||||
4.1.4 |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涉及现场审核的复杂易变更); | |||||||||
4.1.5 | 放射诊疗许可注销 | |||||||||
4.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验收 | 4.2.1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卫生审查; | ||||||||
4.2.2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竣工卫生验收; | |||||||||
行政审批 | 5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5.1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6 | 受理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决定环节:因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或决定超时。 办结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办结。 送达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送达批件。 | 中 | 网站以及窗口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集中受理,所有办件统一在窗口受理,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要求。 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 严格执行局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工作人员,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5.2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换发 | |||||||||
5.3 | 供水单位新建、改建 、扩建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 |||||||||
5.4 | 供水单位新建、改建 、扩建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审查; | |||||||||
行政审批 | 6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6.1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6 | 受理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 承办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办理人或违规帮助办理人。 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决定环节:因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或决定超时。 办结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办结。 送达环节:因未被宴请等个人欲望未得到满足,不及时送达批件。 | 网站以及窗口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集中受理,所有办件统一在窗口受理,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要求。 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依法办事,需赴现场审查的,至少2名以上承办人员,需专家评审的,按专家集体论证意见办。 严格执行报批组织程序;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所有审批档案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每月通报每个审批件办理时效的电子监察结果,追究办理超时责任。 严格执行局内印鉴各个环节的登记保管制度;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定期对审批档案及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第三方抽查或稽查;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法治意识和组织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工作人员,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6.2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
6.3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 |||||||||
6.4 | 公共场所改、扩建预防性卫生审查 | |||||||||
行政审批 | 7 | 生育证核发 | 1 | 无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刻意刁难,索取好处;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规范鉴定程序;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分管领导:汪朝晖 具体负责人:吴险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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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 | 对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9 | 对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0 |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1 |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2 |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3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4 | 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5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6 | 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7 | 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8 | 对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或机构有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19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职责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0 | 对医疗机构未依法履行处方管理职责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1 | 对医师和药师违反处方管理规定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2 | 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3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4 | 对未依法管理传染病病原样本、菌种毒种、检测样本及血液制品等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5 | 对医疗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6 |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国家质量标准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7 | 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8 | 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29 | 对医疗机构非法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0 | 对非法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1 | 对违法生产或销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2 | 对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3 | 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计委分管领导、政策法规股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4 | 对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公共场所经营者等相关单位或个人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情形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5 | 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6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阻碍卫生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7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履行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8 | 对采供血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39 |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0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履行护士配备、使用、管理等要求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1 | 对非法采集、出售、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2 | 对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3 | 对血站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4 | 对单采血浆站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5 | 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6 | 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7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医院感染管理职责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8 | 对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检测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49 | 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法定要求履行医师执业注册情况报告职责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0 | 对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1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2 | 对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或未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3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4 |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依法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5 |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6 |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7 | 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8 | 对违反《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59 | 对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0 | 对非法从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1 | 对逃避交通卫生检疫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2 | 对医疗机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突发重大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配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3 | 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反《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4 | 对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5 | 对违反《精神卫生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6 | 对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7 | 对违反《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8 | 对违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69 | 对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0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1 | 对职业健康检查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2 |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3 | 对违反《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4 | 对医疗机构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5 | 对医疗机构违反《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行为的审查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6 | 对港澳医师在内地和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7 | 对违反《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8 | 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79 | 对医疗机构未依法报告食品相关疾病信息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80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81 | 对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处罚 | 82 | 对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强制 | 83 | 对非法采集血液的、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取缔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强制 | 84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取缔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强制 | 85 | 对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取缔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强制 | 86 | 对传染源的隔离检疫消毒控制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强制 | 87 | 对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查封或者暂扣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强制 | 88 | 对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取缔 | 1 | 无 | 5 | 立案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领导及承办人员 |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低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 ||||||||
形成处罚建议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 中 | 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所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 ||||||||
决定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等,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高 |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
执行环节:因收受财物、宴请等,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 低 |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 ||||||||
行政征收 | 89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1 | 无 | 1 | 违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取、收受贿赂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4、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专家评审等制度。 |
分管领导:汪朝晖 具体负责人: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局办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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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9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1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取、收受贿赂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规范程序。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分管领导:汪朝晖 具体负责人:左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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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91 | 病残儿县级医学鉴定 | 1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取、收受贿赂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严格按照规范程序。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分管领导:汪朝晖 具体负责人:左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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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92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刻意刁难,索取好处;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规范鉴定程序。 3.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 分管领导:汪朝晖 具体负责人:左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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