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泾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秘〔2016〕31号)精神,各校已对拟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在校内予以了公示,现对各校上报的拟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公示结果进行县级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11月10日-11月12日)。如对拟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县人社局、教体局反映(联系电话:5022203、5023490、5035890)。
泾县教体局
2016年11月9日
附件:2016年泾县教体系统各校拟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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