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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文号: 泾政务公开〔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06-25 00:00
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5 00:00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务公开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0日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新《条例》的特色亮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内容,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宣传、交流培训,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业务水平,提高社会群众知情、参与、监督意识。确保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位。

二、主要任务

1、活动中由县政务公开办筹备印发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单和宣传图片,并安排工作人员上街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

2、县融媒体中心与电视平台对新版《条例》新旧内容进行对比和解读,

3、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各县直单位服务大厅内需张贴由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新版《条例》宣传画,于大厅内显著位置放置宣传牌、展示架等物品。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4、县政务公开办今年计划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本年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三、组织实施

1、做好专栏宣传。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网显著位置开设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专栏,通过转载新《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平台权威力、影响力、传播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政务公开及新《条例》的热潮。

2、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进行宣传报道,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通过制作展板、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制作解读专栏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政务公开,解读新《条例》的新举措、新内容。

3、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学习新《条例》的热潮,深入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旧版对比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做好《条例》贯彻施行的各项准备,推动促进《条例》顺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