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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07-00431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关于明确县财源办审核程序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17 00:00
索引号: 003257952/201907-00431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关于明确县财源办审核程序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17 00:00
关于《关于明确县财源办审核程序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17 00:00 来源:泾县新闻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结合2016年2月24日泾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企业申请兑现扶持资金情况,以及财源建设相关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财源扶持资金审批程序。

一、县财源办、县税务部门、县财政局根据各自的审批权限审核财源建设企业扶持申请的相关资料并出具审核意见。

二、根据单个企业单次申请兑现扶持资金的金额,分类确定最终的审批权限部门,待审批后由财政部门负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