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文〔2017〕155号),为保障你市(县、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18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中央预算项目代码为Z135050009014,省级预算项目代码为AHSJXY201834040001,提前下达结算024号),其中,中央资金收入列2018年“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018年“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省级资金收入列2018年“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8年“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具体金额、场馆见附件。
各地请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并按规定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统筹合理安排使用,保障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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