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理念和方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泾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8年共安排七大类15项审计任务。具体项目如下:
一、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
二、财政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
四、公共投资审计
7.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结算)审计(自定)。以促进提高公共投资和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动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018年计划体育运动中心、锦绣弋江、综合客运枢纽、幕溪河公园、李村安置点、江心洲公园、幕溪河晏公段河道治理、2016年云岭土地治理、陈村大桥等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和价款结算审计。重点关注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上半年完成的政府投资审计结果,纳入同级审报告。2018年2月开始,12月结束。
8.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自定)。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发挥审计监督的预警作用,促进建设单位规范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2018年开展综合客运枢纽、章渡大桥、云北路、国家机电及泵阀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宣城市工业学校教学楼、江心洲公园等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2018年2月开始,12月结束。
9.清单及控制价审核(自定)。根据《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要求,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建设项目,在项目招标阶段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均纳入审计范围。此类审计按要求时间实施。
五、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六、资源环境审计
1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定)。以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突出绿色发展的理念,围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等,推进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工作结合琴溪镇原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并开展。2018年7月实施, 9月结束。
七、领导交办任务
15.领导交办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自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类事项,全力承办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调查)项目,积极参与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反映社情民意,为建设“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发挥更大作用。
其他署定、省定项目审计及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确定,根据要求确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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